□ 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記者 王春霞
“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在婦女‘人身和人格權益’保護方面有重大突破,在實現男女平等與保障婦女權益方面必將產生廣泛而深刻的社會影響?!北本┐髮W法學院教授、全國婦聯執(zhí)委馬憶南告訴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記者。
據了解,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細化了對婦女生命健康權的保護措施,擴大了人身安全保護令的適用范圍,增加了建立婦女健康服務體系、提供婦女特殊生理期健康服務、建設滿足婦女基本需要的設施等新內容。
明確性騷擾救濟途徑和防治措施
近幾年,性騷擾受到社會廣泛關注。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條針對性騷擾作出了規(guī)定。
馬憶南告訴記者,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關于性騷擾的幾個條款能夠與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條等規(guī)定相銜接,進一步完善了性騷擾的預防、處置機制。
在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廈門大學教授蔣月看來,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建立了比較完善的預防和制止性騷擾制度。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禁止違背婦女意愿,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其實施性騷擾”,明確了性騷擾的類型,為對性騷擾的定義提供了基本判斷標準,有利于統(tǒng)一司法審判,“等”也為未來司法審判實踐總結經驗歸納哪些具體情形構成性騷擾預留了進一步細化解釋或指引的空間。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了用人單位應當采取的八類措施。同時,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還明確了加害人和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蔣月認為,這些要求為用人單位防治性騷擾提供了教科書式的具體指導,增強了法律的可操作性。
“在該法實施后,經完善后的性騷擾預防、處置機制預期會有很好的效果。”馬憶南說,防治性騷擾有望成為各單位內部規(guī)章制度的組成部分,學校和用人單位不能隨便推諉性騷擾投訴,公安機關可使用告誡書威懾加害人,受害人的維權途徑將有更多選擇。
強化對戀愛關系中和離婚后女性的保護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禁止以戀愛、交友為由或者在終止戀愛關系、離婚之后,糾纏、騷擾婦女,泄露、傳播婦女隱私和個人信息。婦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臨上述侵害現實危險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上接1版)
在馬憶南看來,第二十九條加強了婚戀交友關系中的婦女權益保障,擴大了人身安全保護令的適用范圍。這條規(guī)定為分手后男方對女方“死纏爛打”行為提供了很好的事前救濟方式,能有效減少侵害婦女權益事件發(fā)生。
蔣月告訴記者,第二十九條是對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的發(fā)展,也是對民法典人格權禁令的細化,為婦女遭受特定親密關系者侵害時提供人身安全保護。結合反家庭暴力法的相關規(guī)定,法律為婦女免遭親密關系者實施的人身侵害提供了事前、事中、事后三個階段的保護,更加完善。
尊重婦女意愿和特殊需求
按照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醫(yī)療機構施行生育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應當征得婦女本人同意;在婦女與其家屬或者關系人意見不一致時,應當尊重婦女本人意愿。
“第二十一條涉及婦女醫(yī)療需求滿足,明確規(guī)定尊重本人意愿,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笔Y月舉例說,婦女對生產疼痛的感受存在個體差異,第二十一條有助于推進無痛分娩,進一步保障婦女權益。此外,第二十一條不限于生育手術,還包括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在老年婦女群體重大疾病的治療過程中,也要尊重本人意愿。
蔣月曾參與地方婦女發(fā)展綱要編制工作,她認為鄉(xiāng)村婦女健康權保障還存在難點。此次婦女權益保障法的修改,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設立婦幼保健機構,為婦女提供保健以及常見病防治服務。
“重視公立婦幼保健服務建設,充分滿足婦幼保健的特殊需求,為婦女提供疾病救治、保健服務及知識普及等。在廣大農村地區(qū),這尤其重要?!笔Y月說。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各級人民政府在規(guī)劃、建設基礎設施時,應當考慮婦女的特殊需求,配備滿足婦女需要的公共衛(wèi)生間和母嬰室等公共設施。蔣月認為,這項規(guī)定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公共場所規(guī)劃基礎設施時要更注重女性視角,考慮婦女特殊需求,如在規(guī)劃社區(qū)養(yǎng)老設施時要考慮高齡婦女的特殊需求等。